金融企业作为集团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经营合规性、风险防控能力及资产真实性直接关系集团稳健发展与经济安全。对下属金融企业开展专项审计,既是履行股东监督职责、落实国家金融监管要求的必然举措,更是推动企业完善治理体系、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关键机制。
通过深入学习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》以及《金融企业财务规则》,明确了为加强风险防控、强化金融企业的内部管控,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集团公司,增加了金融企业母公司对各级企业财务活动进行穿透管理的内容。特别针对第四条的基本要求中,金融企业应当根据本规则的规定,以及自身发展的需要,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,由专门的财务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业财务管理人员,综合运用规划、预测、计划、预算、控制、监督、考核、评价和分析等方法,加强投融资管理、资产负债管理和资本管理,控制成本费用,分配收益,配置资源,反映经营状况,提升经营效益,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,实现持续经营和价值最大化。该基本要求系统框定了金融企业财务与业务审计的关键环节,集团将以此为纲领,实施穿透性核查与风险全景扫描。
金融企业作为城投集团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引擎,其经营稳健性直接关系集团发展。通过专项审计,既是对财务真实性、业务合规性的精准把脉,更是以制度为锚、以规则为网,筑牢风险防控屏障的长效路径。审计的纵深推进,将推动金融企业聚焦服务实体主业,完善内控体系,筑牢国有资产安全防线,实现价值长效增益,为集团产融协同与可持续增长提供坚实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