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进一步规范合同订立、履行和管理行为,强化风险防控,护航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。拟制定《鞍山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:《办法》)这对于集团公司的规范运营、协同发展等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。
合同是集团公司经济活动的重要载体,涉及大量的资金、资产和业务往来,潜在的风险众多。制定这一《办法》能够明确从合同的起草、审批、签订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规范化,确保全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的一致性和规范性。
通过制定《办法》可以建立起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,在合同签订前,对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,降低合同风险;在合同履行过程中,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监督,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,防止违约风险的发生。
通过制定《办法》能够保障集团公司在合同关系中的合法权益。明确合同双方的权益义务,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,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,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和《办法》维护集团公司自身利益。
通过制定《办法》可以使集团公司内部各部门、子公司之间紧密的联系与协作。明确各相关方在合同管理中的责任和协作流程,促进内部协同合作。提高集团公司整体运营效率,实现资源优化配置。通过制定《办法》有助于确保集团公司的合同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,避免因违法违规行为而面临法律责任和处罚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和审查,确保集团公司的经营稳健发展。/div>
制定《办法》是集团公司实现规范运营、有效防控风险、保障自身利益、促进内部协同、符合合规要求,对于集团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